10月9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》,从提高治理水平、解决突出问题、推动做优做强等七方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。
《意见》要求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,优化披露内容。全面推行、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,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。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开展长期限债务融资,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。支持银行、证券、保险、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。严肃处置资金占用、违规担保问题等。